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建设一支“勤政、清正、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队伍,打造“服务型机关”,为学校“双高”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纪委监督工作要点部署,结合《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机关党发〔2022〕20号)《建设“服务型机关”实施方案》(机关党发〔2022〕21号)要求,深刻领会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深入整治工作作风方面
1.是否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2.是否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3.是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接待师生要礼貌、主动、大方,不推诿、不拖延;回答咨询要诚恳耐心,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与自己业务不对称的承诺;
4.是否文明待人,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伤害他人;
5.是否具有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禁止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配合,不得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二)深入整治服务师生方面
1.是否秉承“以师生为本”理念,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及时处理、解决,提高办事效率;
2.是否存在看人办事现象,禁止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是否存在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与服务师生相关的部门要简化办事流程,避免出现因流程复杂、要件多、时间长导致师生“来回跑”“反复跑“多头跑”的问题。
(三)深入整治工作纪律方面
1.是否遵守考勤记录,坐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并通过考勤机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是否遵守工作职责,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到重大问题须请示、汇报、沟通,办事按程序、规矩,不得擅作主张、私自决定;工作日(值班日)中午不得饮酒,晚上有值班任务的,晚上禁止饮酒;
3.是否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不签到或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视为值班缺岗。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将有关情况向值班领导报告。
4.是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所有人员须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23年6月-7月。
四、专项行动方式
(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结合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校纪委;
(二)校纪委将采取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五、专项行动工作举措
(一)开展警示教育。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有效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等视频资源组织观看作风教育片、警示教育片,使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深入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并深刻查摆问题根源,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对有问题不报告、自查不深刻、整改不到位、整改流于形式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把督查问责嵌入作风建设中,实现以查处纠、以纠促改。对督查检查发现有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岗双责”问责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作风建设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问题出现的根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
(三)发挥领导“领头雁”作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带头是关键。领导干部要切实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倡新风树正气,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接受监督。
纪委办公室 执纪审查室 机关党委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