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执纪审查室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832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涉及“人、财、物”的重要权力项目,重点是负责“人、财、物”等工作的关键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

二、排查内容

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思想道德风险

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在政治素质、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机制风险

主要是指部门在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年终绩效分配办法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岗位职责风险

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在岗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四)外部环境风险

主要指岗位工作对象或其他人员可能对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工作人员行为失当直至违规违纪的廉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梳理职责事项(613日至615日)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等,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自查风险点(616日至627日)

在厘清职责和权力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本部门、单位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以及岗位职责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三)评估风险等级(628日至630日)

风险等级主要参照因素:重要性、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发生概率、危害程度等。根据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一级风险点为发生廉政风险的几率高、腐败风险大,可能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级风险点为发生廉政风险的几率较高、腐败风险较大,可能受到问责、承担党纪政纪处分;三级风险点为发生廉政风险的几率较小,存在一般性廉洁、效能风险的部位和事项,可能受到内部追责、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四)建立健全防控措施(71日至75日)

各部门、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从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强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

(五)强化监督检查(76日至715日)

校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并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抽查,全面了解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工作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岗位职责和权力清单,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及时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切实做到廉政风险清楚、权力配置合理、防控措施有力,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五、材料上报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及时认真填报廉政风险评估表(见附件),廉政风险评估表,请于75日前签字盖章后报至行政办公楼B413室,另请将电子版发纪委邮箱(jw@jsfpc.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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