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及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提振干事激情、矢志团结奋斗,以敢为善为、奋发有为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服务师生、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交流,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护航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学校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的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谈话对象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二)客观公正原则。评价他人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开展自我批评,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讲空话。
(三)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要注重实效,求真务实,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讲真话、交真心、求实效。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五)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六)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尊重信任的原则。谈心谈话双方要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注意谈话方式和遵守谈话纪律,对谈话中涉及个人的不希望他人知道的心里感受、情感秘密等必须为其保密。
三、谈心谈话的对象范围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需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均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50万元以上项目负责人开展预警廉政谈话,坚决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分为日常谈心谈话和重要事项谈心谈话。
(一)日常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对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缺点错误,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4.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抓早抓小、红脸出汗。
(二)重要事项谈心谈话内容
1.干部提拔任用、轮岗交流时,要求恪尽职守,激励担当作为;
2.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要求正确对待荣誉和成绩,戒骄戒躁、谨虚谨慎、再创佳绩;
3.干部职工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时,要鼓励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开拓进取;
4.干部职工之间有矛盾、隔阂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
5.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要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高责任意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6.干部职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要听取意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7.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五、谈心谈话的形式
(一)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三)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等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六、谈心谈话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对待,坚持原则。无论是日常谈心谈话,还是重要事项谈心谈话,都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做好计划安排和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
(二)定期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委或者纪委与关键岗位党员干部、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50万元以上项目负责人开展1次预警廉政谈话。
(三)做好事后督办和落实工作。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工作及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