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尽责本领,增强干部纪律意识,提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校纪委决定举办新提任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年4月新提任干部(包括七级职员),共56人。
二、培训时间
培训拟从4月16日开始,5月上旬结束。
三、培训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四)《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五、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4月16日 下午14:30 | 第四会议室 | 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 沈艾林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
4月20日 下午15:00 | 图书馆报告厅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滕汉强 |
4月29日 下午15:00 | 第四会议室 |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李红 |
5月10日 下午14:30 | 图书馆报告厅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曹烨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六、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保证全程认真参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要思想上重视、态度上端正,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二)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疫情。参训人员应全程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入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交谈,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