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执纪审查室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575

各部门、单位:

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省纪委最新部署,为确保学校各部门、单位始终紧绷疫情防控思想之弦,筑牢责任之堤,把防控网织的更密更牢,把措施抓得更精准有效,现就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内容

(一)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情况。各部门、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等措施,不断优化完善常态化防控举措,严格执行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强化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安全管理,做好预防消毒和规范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二)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情况。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教职员工原则上在江苏过春节,一律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外返家学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审批程序。要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

(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教育引导情况。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引导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公共场所、通勤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科学消毒,搞好个人防护。单位和个人收取快递、外卖、邮件等物品,应做好登记、查验和消毒工作。避免与疫情地区来淮人员近距离接触,严防疫情流入。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家庭接收邮件包裹、清洗冷冻食品时,应做好防护和消毒。个人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不瞒报、谎报身体状况和行程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对留校教职工、学生实行每天健康日报告和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

(四)加强防疫后勤保障工作情况。加强校园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充分做好常用疫情防控药品、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车辆配备,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做好医学观察隔离场所的管理,包括医护人员的配备、医学观察隔离管理工作流程的制定、洗消管理规定、废弃物处置规定、工作人员的防护等。

二、监督时间和方式

20211月至疫情结束,学校纪委将采用电访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防控措施要再精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等措施,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

2.工作责任要再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抓好全校教职工、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减少人员流动,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强化个人疫情防控教育引导。

3.强化监督责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疫情防控要求,真督实查,实事求是,对防控不力、漏报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要严查严处,绝不枯息;对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的要严惩不贷。

纪委办公室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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