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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中层干部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2-03-04浏览次数:671

苏食院纪发〔20221

  

 

 

 


关于严肃中层干部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学校已启动中层干部集中换届工作。为确保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2021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严肃学校换届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政治纪律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此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1.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中层干部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发挥好表率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保证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进行,又要切实维护好干部调整期间的团结稳定。

2.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的“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肃组织纪律

1.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带头讲政治、讲大局,正确对待岗位变动,严守换届纪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要确保换届期间坚守原工作岗位,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2.要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学校工作需要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按时进行工作交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相互宴请接风送行或赠送纪念品,不准公款宴请履新干部,不准安排任何形式的聚会娱乐活动;不准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

3.对组织安排有异议的,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反映自己的意见。

三、严肃财经纪律

1.严格执行工作交接、财物交接程序,确保学校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各部门的财务账目和物品,需要在分管领导或部门党政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单的存档工作。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工作交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不得带走原部门任何资产,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公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部门领导干部不得私存、转移、挪用和拖欠应交还给原部门的财物,并且在离岗前主动将应交的财物交还给原部门。如确须带走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待办理完资产转移手续后带走。

2.涉及撤销、合并和部分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要按照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尽快完成人员调整和职能转变,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学校纪委将对换届纪律进行全程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校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及时曝光,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预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主动对学校换届工作进行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证学校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学校换届工作期间,校纪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举报电话:0517-87088183

举报信箱:jw@jsf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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