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招标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校内招标采购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校招标办公室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
二、督查内容:
1.是否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将所有的货物(物资)、服务、工程及资源许可使用项目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2.采购项目论证情况,特别是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进行可行性论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进行项目评审;
3.采购方式的选用是否合理,采购文件是否规范;
4.采购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特别是采购信息公开、评审等方面是否规范;
5.合同是否按有关规定签订,主要是合同审核签订手续是否齐全,合同签订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6.履约验收环节是否规范,特别是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要求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登记和入库,项目资金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进度等;
7.采购过程中廉政风险事项的处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自纠、学校抽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10月16日-10月23日,对2019年以来所有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学校抽查。10月26日-10月30日,学校纪委办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专项督查情况。
(三)实地督查。11月2日-12月10日,学校纪委将联合兄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选择性深入招标采购现场,对招标采购工作中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信息公示、评标过程等主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按通知要求全面梳理2019年度招标采购项目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采购工作。
(二)及时报送自查材料。招投标办公室对照督查内容进行排查,并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0月26日前,将自查报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纪委办公室(B413)。
(三)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在本次招标采购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招标采购程序,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附表1:2019年以来招标采购项目汇总表
附表2:本部门(单位)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附表3:2019年以来采购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
附件4:近期招标采购项目计划明细表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