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行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超标情况。
二、督查步骤
1.自查自纠(5月20日-5月22 日)
按照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人,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人,其他人员不超过9平方/人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进行自查,对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整改。
2.集中检查(5月26日-5月28 日)
学校纪委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专项督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办公室使用面积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掌握使用,不得超标准、超面积配置;
2.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清理调整部门超标准的办公用房。
3.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各部门、单位应按要求进行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相关表格(见附件)。5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将自查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纪委办公室(B413)。
4.学校纪委将对各单位、部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有不按规定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学校行政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自查表
纪委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